释义 |
法律分析: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是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五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