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立公司钱可以取出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只要是用于正常的用途,公司注册资金是可以使用的。具体是以下几种情况:1、将注册资金用于企业运营。投资者投入的资产一经验资进入企业,其经营使用权及归属于企业。企业对其享有法人财产权,可以用于购买设备、材料,支付职工工资、费用等,不能以投资者投入的货币资金被企业用作购买了货物,从而断定投资者抽逃资金,即使这些货物发生极大贬值。2、股东借款。(1)、从法律意义上讲,企业一经成立,即和原来的投资者形成两个完全独立的法律主体,而两个独立的法律主体之间发生民事借贷关系,从法律上来说是完全合法的。作为法律主体的投资者一方没有侵占被投资者一方的合法财产权,就不能算作抽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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