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竞争上岗激励机制及其存在问题; 2.考核评比激励机制及其存在问题; 3.职级工资激励机制及其存在问题; 4.末位淘汰激励机制及其存在问题。鼓励创新,目前各国政府采取了许多政策措施,但这些政策的优劣及发挥的作用其实有较大不同。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日前公布的一篇研究报告认为,促进创新的政策工具有着不同的优缺点,从短期来看,对研发的税收抵免或直接的政府投资似乎最有成效;但从长期来看,增加人力资本供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四十五条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公务员领导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级晋升。 第五十条 公务员的职务、职级实行能上能下。对不适宜或者不胜任现任职务、职级的,应当进行调整。 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或者职级层次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