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需按照财务部要求提供发票; 2、费用报销由本人填写《费用报销单》,人事进行审核通过后,由财务部进行报销; 3、市内交通费报销:要凭正规发票(出租车票)进行报销手续,需要在经费支出单上注明起始地、目的地、办理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