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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购房合同可以贷款吗
释义
    购房合同是可以进行贷款的,并且目前来说购房贷款都是向银行进行贷款的,贷款是银行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按照一定的利率和什么时候归还的约定等条件将资金外借的一种信用的行为。银行通过贷款将自己的资金投放出去不仅可以满足社会的生产,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且还可以让银行通过利率将银行自身的资金一直累加。
    一般来说贷款买房的人需要具备以下的条件,银行才会同意你贷款的要求:
    1、申请买房贷款的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拥有完全的民事行为的能力,并且是中国的公民以及在中国大陆这边有居留权的国外公民。
    2、进行买房贷款的人已经将买房的首付交了的,一般来说买房的首付不能小于你购买的房子的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的。
    3、申请买房贷款的人,经过银行对他的工作的查看或者由申请人自己拿出的证据证明申请贷款的人是每个月都有着固定的工资收入的,并且他的工资除去自己的日常开销之后,还能够进行偿还之后的本金以及利息的。
    4、在向银行进行贷款买房的时候,是需要同意将你所要购买的房子来作为你贷款的抵押物的。
    5、进行贷款的人还需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户口簿,以及本人的身份证之类的能证明自己的身份的东西。
    6、在银行开立了存款专户的申请人,需要满足他的存款金额不少于需要购买房子的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
    7、在向银行进行申请贷款的时候,需要拿上你有效的已经签订的购买房屋的合同或者其他能够证明你买房的证明材料。
    8、愿意执行贷款合同中所写的所有内容。
    9、银行所要求的其他合法的条件。
    一、外地人在雄安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首先必须名下在雄安没有房产,其次能提供连续缴纳满十三个月的社保或个税证明,方可获得一套房的购买资格。若外地户籍人士已在雄安新区买房或未满社保或个税缴纳期限,将不具备购房资格。为了防止房价的飞涨,结合当地情况以及相关政策,将住房贷款的首付作出了规定。若购房者名下无房,首次申请贷款买房,首付则按百分之三十来执行。也就是说首付最低只需支付房款的三成。若名下有一套房,但无法目前居住,再次买房改善的购房者,首付往往不少于房款的百分之四十。另外若名下的房产已有三套及以上房产,将无法获得贷款资格,银行审批不通过。同时如果外地户口购房人士,社保或个税缴纳年限未达标的话,也将面临拒贷的问题。同时购房者若想贷款买房,一定要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银行往往会根据这点来判断申请人是否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并且所在单位,最好是能够开具收入证明、工作证明等,在办理贷款的时候,通常需要使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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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1:2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