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针对重庆参加社会保险险种的的所有参保人员; 2、持卡人不慎遗失社保卡; 3、社保卡卡面污损、残缺不能辨认; 4、社保卡不能在读卡设备上正常读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