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在购买重疾险时告知了血糖高,但保险公司认为是重大疾病而不是重疾,是否有理赔权利? |
释义 | 法律分析:购买重疾险时告知高血糖,如果保险公司认为高血糖是重大疾病而非重疾,可能会影响理赔权利。但是,一般来说,保险合同中对于重疾的定义以及理赔标准都有明确规定,需要仔细查看合同条款。此外,保险公司应当在核保时询问被保险人的健康情况,如果被保险人如实告知高血糖情况,并且合同中未明确将高血糖列为重大疾病,那么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理赔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在核保时向被保险人询问其健康情况、职业和其他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对被保险人的回答应当进行审核,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2.《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范本》第二条规定:“本保险合同所称的‘重大疾病’,是指本合同所列明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疾病:(一)严重程度高,预后不良,治疗费用昂贵;(二)会对被保险人的生命、身体、健康或者工作能力产生严重影响的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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