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暂停参保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已签订银行代扣协议的个体参保人员需持本人社会保险卡、身份证原件、银行代扣协议书在每月15日前(含15日)(12月份为10日)到参保社保局办理个人暂停缴费手续。若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银行代扣代缴协议、社保卡及本人签写的委托书。参保人员也可登陆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网上经办系统,点击“个人经办用户注册”,完成用户注册后,使用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体网上经办系统办理日常业务,若有欠费,需将欠费补清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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