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高新区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及管理措施 |
释义 | 南宁高新区养犬一般管理区范围:禁止养犬区包括行政区域内机关办公区、医院服务区、学校的教学区、体育活动区、学生宿舍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包括心圩街道所管辖的高新工业园社区、创新社区、红豆社区、相贤社区、心圩江东社区、梧桐苑社区;安宁街道所管辖的恒安社区、林科院社区;西乡塘街道管辖的科园社区。其他区域可以养犬。 法律分析 南宁高新区养犬一般管理区范围: 除禁止养犬区(行政区域内机关办公区、医院服务区、学校(含幼儿园)的教学区、体育活动区、学生宿舍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心圩街道所管辖的高新工业园社区、创新社区、红豆社区、相贤社区、心圩江东社区、梧桐苑社区;安宁街道所管辖的恒安社区、林科院社区;西乡塘街道管辖的科园社区)外的其他区域。 拓展延伸 南宁高新区养犬重点管理区的规定与限制 南宁高新区养犬重点管理区的规定与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首先,养犬者需在规定的范围内养犬,不得超出管理区的界限。其次,养犬者需遵守相关的管理措施,包括犬只登记、养犬证办理等。此外,养犬者需保持犬只的良好行为,不得妨碍他人正常生活秩序。管理区还设有限制规定,比如限制犬只的数量、禁止养殖特定品种等。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例如罚款或强制收养。通过这些规定与限制,南宁高新区旨在确保养犬活动的有序进行,维护社区居民的安全与舒适。 结语 南宁高新区养犬管理区域明确划定,除禁止养犬区和养犬重点管理区外,其他区域可养犬。养犬者需遵守相关规定,包括在规定范围内养犬、办理养犬证等。同时,养犬者应确保犬只行为良好,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管理区还设有数量限制和禁养特定品种等规定。对违规行为将采取相应处罚措施,以确保养犬活动有序进行,维护社区居民的安全与舒适。 法律依据 《南宁市养犬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养犬登记证有效期满需继续饲养犬只的,养犬人应当在养犬登记证有效期满10日前申请办理延续登记。 第十四条养犬人申请办理延续登记的,应当填写《养犬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 (二)原南宁市养犬登记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