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办理居住证要符合什么条件 |
释义 | 根据规定,在重庆市居住的非本市常住户口公民,或者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但跨区县(自治县)居住的公民,就是需办理居住证的对象。 能够办理居住证的条件 1、申请人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 2、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此外,根据最新规定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要是符合了市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其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一、办理落户需满足的条件: 1、在都市功能核心区,符合务工5年以上、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务工3年以上、投资创业2年以上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在都市功能拓展区,符合务工3年以上、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务工2年以上、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转移人口务工1年以上、投资创业1年以上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3、在城市发展新区,符合务工2年以上、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转移人口务工的、投资创业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4、在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符合务工3年以上、在市级以上工业园区企业务工1年以上、投资创业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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