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离婚后,迁出户口,没地方落户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后户口迁移及分户手续办理程序。离婚后,双方需分开户口,持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注销原户口。然后,带着迁移证到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具体手续根据《户口登记条例》规定,需开具迁出证明、迁入登记并缴销迁移证件。分户需提供新家庭成员名单及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经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分户手续。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公安户籍登记机关。 法律分析 一、离婚后女方户口、离婚后户口怎么办、离婚后户口迁出1.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你们每人一个户口本。2.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二、离婚户口迁移手续、离婚后户口迁移程序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2.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三、离婚后户口分户1.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2.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拓展延伸 离婚后户口迁出,如何解决无处落户的困境? 离婚后户口迁出,无处落户的困境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首先,您可以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以便正确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其次,您可以寻找亲友或亲属的支持,看是否可以在其户口所在地暂时寄住,或者以其名义办理暂住证。此外,您还可以租房或购买房产,以此作为落户的依据。如果以上方法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师,了解是否有其他法律途径可供选择。总之,解决无处落户的困境需要您积极主动地与相关部门和人士进行沟通和协商,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案。 结语 解决离婚后户口迁出问题需要正确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可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如无法落户,可寻求亲友支持或租购房产作为落户依据。如问题仍未解决,可咨询律师寻求其他法律途径。积极与相关部门和人士沟通,寻找合适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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