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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需要赔偿吗
释义
    

法律主观:
    


    1、有意识的损坏别人的东西,要是给人家的损失轻一些三千元以内还好,最多就是按照市场上的价格赔付给人家,稍微严重点的还要另外给付一些赔偿金。 2、再就是造成了巨大损失的损坏别人的财产物资达到十万元以上的,不仅赔偿人家的损失和各种安抚金,还是要去坐牢的,拘留或者判刑三年,七年或者更长都是有可能的。需要看具体金额来定。 3、损失一千元左右可以直接到当地的调解部门进行调解,私下解决。 4、故意损害其他人的财产超过百万的,将会面临十年以上的处罚,不仅要赔偿受害者的损失,还要赔偿其带来的各种后果的损失。
    

法律客观: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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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3 4: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