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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急用的东西快递弄丢了怎么赔偿
释义
    快递丢了赔偿的标准如下:
    1、对于已经保价的邮件,直接按照保价额进行赔偿即可;
    2、对于没有保价的邮件,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赔偿的最高额度不能超过收取邮费的三倍。如果是挂号信件丢失又或者是损毁的,可以按照收取邮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快件损毁赔偿应主要包括:
    a)完全损毁,指快件价值完全丧失,参照快件丢失赔偿的规定执行;
    b)部分损毁,指快件价值部分丧失,依据快件丧失价值占总价值的比例,按照快件丢失赔偿额度的相同比例进行赔偿。
    快件丢失赔偿应主要包括:
    a)快件发生丢失时,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
    b)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保险)金额进行赔偿;
    c)对于没有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按照邮政法、邮政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办理。
    邮政快递赔偿范围:
    (1)普通信件的丢失,邮政不承担赔偿责任,因邮政企业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除外;
    (2)保价邮件,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的,按比例赔偿;
    (3)未保价邮件、挂号信件,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是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法律依据
    《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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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8: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