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保报销为一年有效。通常情况下参保人先行支付医疗费用的额,需要在费用发生或出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申请报销才行。当然不同城市的报销规定有所差别。如果是零星报销,一般是在医疗机构开具收据之日起的3个月内申请。 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1、乡(镇)卫生院医疗费报销比例为,300元以下的,报销30%;300元(不含)以上2000元以下的,报销70%;2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2、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报销比例为500元以下的,报销25%;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65%;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3、二级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为,500元以下的,报销25%;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55%;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4、三级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为,1000元以下的,报销20%;10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45%;10000元以上(不含)的,报销4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