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动产发票是地税部门的发票,专门用于销售房屋、建筑物这些业务使用的,开发商开的,就是不动产发票。2007年2月15日启用,从 3月1日起 ,凡从事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不动产收取款项(含预收款)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以下简称《不动产发票》)。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全面推广,不动产发票正式停用,改为开具增值税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