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商业秘密的密级分为“商业秘密”、“商业机密”、“商业绝密”三级,分别标识为“商密A"、“商密AA”、“商密AAA”。 法律依据: 《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国资发〔2010〕41号) 第十三条 中央企业商业秘密的密级,根据泄露会使企业的经济利益遭受损害的程度,确定为核心商业秘密、普通商业秘密两级,密级标注统一为“核心商密”、“普通商密” 。 《珠海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 第九条 企业可以参照下列标准自行确定技术秘密的密级:(一)技密AAA级对企业的经济利益或者生存与发展具有特别重大影响的(二)技密AA级对企业的经济利益或者生存与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三)技密A级对企业的经济利益或者生存与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关系到国家安全利益的技术秘密其密级应当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