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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买的重疾险中包含甲状腺癌一期,但保险公司却以此为拒赔理由,我该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重疾险属于违约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和赔偿金额应当明确,保险人应当履行保险合同的约定。如果保险人未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和赔偿金额应当明确,保险人应当履行保险合同的约定。
    2. 《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3.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保险人未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人承担民事责任。
    4. 《最高人民法院、保监会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和赔偿金额不明确,致使被保险人未能获得应有的保险金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令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
    总结:如果保险公司以包含甲状腺癌一期为拒赔理由,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投诉并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如无果,可以向保监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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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18: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