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刚办完身份证旧的还能用吗 |
释义 | 一、刚办完身份证旧的还能用吗 居民换新身份证后,旧身份证在有效期内仍可以继续使用,补办新的身份证后,旧的身份证不会被覆盖。但是一般办理新的身份证旧的身份证需要上交。 一、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二、具体的身份证办理程序: 1、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部分地区要求先采集照片信息,再带到户籍部门办理身份证,需要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 4、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 5、缴纳证件工本费。 6、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公安做出了提醒:最好是交回原身份证,当然虽然没超期,在一些场合可以用,但在一些登记重要信息的地方最好还是用新的,而且签发时间不一样,有的时候不是还需要复印反正面嘛,所以说容易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最好将旧身份证交回来或者剪毁。 更换新证的基本流程如下:1、携带《居民户口簿》去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2、在现场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3、缴纳工本费20元,领取收费收据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4、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在60日内可以领到新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也会在90日内领取。在领取新证的同时,上交旧证,旧证作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二、新身份证办好了旧的还有效吗 只要旧的身份证,没有磨损,磁性正常,在有效期内都可以继续使用,新补办的身份证不能覆盖旧身份证的。因为二代身份证没有密码,每个身份证号码具有唯一性,不能更改,所以身份证在补办后旧身份证件在有效期内仍然可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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