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共同犯罪的帮助犯? |
释义 | 帮助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相对于实行犯而言,指在他人产生犯罪决意之后,以心理支持、物质帮助等方式故意帮助他人实施犯罪,或为他人实施犯罪创造便利条件,而自己不直接实行犯罪。 一、简单共犯与复杂共犯 简单共同犯罪是指共同正犯,即共同犯罪人共同直接地实施某一犯罪行为,是按共同犯罪行为的分工划分的一种共同犯罪形式。简单共同犯罪无正犯(即实行犯)、教唆犯、帮助犯、组织犯之分。 复杂共同犯罪,简称复杂共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犯罪分工的共同犯罪,这种分工具体表现为:组织犯对整个犯罪活动予以组织策划、指挥领导;教唆犯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并不实施犯罪实行行为;实行犯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帮助犯对犯罪的实施、完成和保持犯罪后的不法状态,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 三、团伙盗窃罪成员会怎么判 团伙盗窃罪成员的判决如下: 1、团伙盗窃中,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2、在团伙盗窃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在盗窃罪的量刑范围内确定实际的量刑幅度,应当按照其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团伙盗窃从犯的认定标准如下: 1、次要的实行犯是对于主要实行犯而言的,通常是虽然直接参与了实施盗窃犯罪构成要件的客观行为,但所起的作用处于次要地位; 2、起辅助作用的盗窃犯,实际上是帮助犯。所谓帮助犯是针对实行犯而言的,没有直接参与盗窃的实行,但为盗窃犯罪创造了便利条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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