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母亲遗弃子女不闻不问算遗弃罪吗 母亲有遗弃子女的行为,并且遗弃的情节恶劣的,例如造成子女人身利害等情形的,是会构成遗弃罪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遗弃罪具有以下构成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依法享有的平等权利以及被害人的人身权利。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不拒不扶养的行为。 (三)本罪主体必须具有特定身份,即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扶养义务的人。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且有能力扶养而拒绝扶养。 遗弃罪的犯罪对象有哪些 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遗弃罪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