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饭店上班,服务员,已经上了一个半月了,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被辞退饭店是否涉嫌违法? |
释义 | 员工出差行为与劳动合同法相关,公司可根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如员工无正当理由且严重违反规定,公司可辞退员工。但若出差不属于工作任务且未与员工协商一致,公司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39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协商一致才可解除合同,包括试用期不符合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拒不改正、劳动合同无效、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 法律分析 如果员工不出差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且员工无正当理由的,公司可以予以辞退;但如果出差不是员工的工作任务,且公司未与员工协商一致的,则公司不能单方面予以辞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拓展延伸 饭店员工未签劳动合同被解雇,是否构成违法解雇? 根据劳动法规定,雇佣关系应当以劳动合同为依据。在饭店上班一个半月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被解雇引发了涉嫌违法的疑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雇主应当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相关义务。如果饭店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解雇员工可能涉嫌违法。然而,具体情况需要综合考虑,包括国家和地区的劳动法规定、饭店是否存在其他合法解雇的理由等。建议员工咨询专业律师,以便了解自己的权益并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员工是否出差行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公司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综合考虑具体情况。在饭店员工被解雇的案例中,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解雇可能涉嫌违法。然而,还需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国家和地区的劳动法规定以及饭店是否存在其他合法解雇的理由。建议员工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自己的权益并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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