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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防洪的措施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1、加强汛期应急值守
    筑牢防汛安全屏障。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和值班制,完善天气预警和信息上报制度,确保汛情信息快速、准确传递,做到“电话有人接、上报有人答、应急有人应”,对脱岗、漏岗或迟报、瞒报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遇有突发汛情,及时启动防汛应急预案,迅即派出人员赶赴一线,进行调查、核实和协助抢险救灾工作,保障全乡安全度汛。
    2、加大灾情隐患排查力度
    重点关爱弱势群体。根据气象、水文预报情况,超前安排,及早部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重点河段、易发地质灾害点、水库、危房户、五保户、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等弱势群体进行全面排查和登记。
    大力宣传汛期安全知识,指导群众做好降雨防范工作,发现隐患和险情,及时将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切实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工作
    提高汛期防御能力。按照防汛物资储备规范要求,储备足够的帐篷、棉被、应急简易床、救灾应急包、应急灯、救生衣等抗险救灾物资,并实行专库贮存保管,做到物资、管理、人员三到位,确保物资能够随时调用。
    4、疏浚河流水系,提高泄洪能力
    城市建设与水利建设统筹协调,疏浚城市和周边区域的河流水系,降低河床底部标高,拓宽河道,增大泄洪断面,注重近期建设,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加强河流堤防建设,提高抗御洪水的能力。
    5、增大渗水地面,减缓径流速度
    增大渗水地面,采用扩大绿地面积,建设渗水道路、广场等方式,使雨水渗入地下,并减缓地面雨水径流速度,减缓、减少雨水骤积。同时,在绿地中适量开挖河池水面,纳洪、蓄水造景,使周边街区不受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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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7: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