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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重庆市农村医保缴费标准
释义
    重庆市农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一档350元/人/年、二档725元/人/年。
    1、为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基本医疗需求提升,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按照国家要求,稳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参加我市2023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350元/人·年、二档725元/人·年。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320元/人·年、二档695元/人·年。集中参保期为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立足居民医保筹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运行情况,在确保现有筹资水平不降低的基础上,统筹考虑确定大病保险筹资标准。
    2、大病保险继续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支付政策。
    稳定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2023年度居民医保支付限额一档参保人300元,二档参保人500元。继续做好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完善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疾病待遇水平,稳步扩大病种范围,稳步推进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统一。
    3、一般城乡居民:户籍在本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不含户籍未转的高校参保的大学生)、在我市取得《居住证》的市外户籍人员、在我市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籍人员、符合我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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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4:4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