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首先,这取决于不继续租赁的前提是什么。合同无效,租期届满或合同终止。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法。 如果合同无效,如果属于装饰品,出租人同意使用,可以折价归出租人所有。如果不同意,承租人将拆除未形成附件的附件,附件将根据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租赁期届满或者合同终止的,承租人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不形成附加装修的,应当拆除。因拆迁造成的房屋损坏,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