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 深圳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如下: 1、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 2、提交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 3、受理。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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