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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身份证可以提前几个月更换
释义
    

法律主观:
    


    身份证 更换提前三个月办理。可以提前三个月办理,还可以按照 身份证丢失 随时补办。法律要求必须至少提前三个月申领,只规定了上限,没有规定下限。如果公安机关不给办,可以说明原身份证已丢失,重新办理一张即可。急需身份证可以办理 临时身份证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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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7:4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