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讨要工资没有劳动合同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可以通过以下凭证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1、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考勤记录;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勤记录和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