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迁户口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一、迁户口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迁户口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书面申请; (2)由物业管理部门出具实际入住证明; (3)身份证、户口簿及原户籍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5)购房合同及全额发票; (6)原来的户口本。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二、结婚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 1、个人申请; 2、户籍证明; 3、村委接收证,需要两份,一份是男方村委或街道办开具的接收证明,一份是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是在办理出准迁证后办理,要分两步的。当前只需要前一份;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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