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诉讼案件过程中,在只有聊天记录的情况下,如果想达到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目的,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予认定的,但网络聊天记录完全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保全网络聊天记录时,须注意以下法律问题:网络聊天记录必须具有诉讼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1)客观真实性。 是指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独立于人的意志之外、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2)关联性。 即证据与待证事实有内在的联系,并能证明待证事实的全部或一部。网络聊天记录的内容本身要和案件事实相关。 一、工资用微信转账能否作为证据 工资用微信转账能作为证据。 1、微信转账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来进行使用的,但前提也要保障微信是属于实名制,同时也要确保证据真实有效,那么在判决时是可以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 2、必须具备证据的三性,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且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法庭根据。所有证据都应当具有证明力和证据能力。有明确的借钱信息,借贷关系一目了然。如果聊天记录中,不仅包括微信转账记录,还包括双方的聊天记录,能够从聊天记录中明确借贷关系的存在,那毫无疑问,这时的微信转账记录是让债务人还款的强有力的证据。 二、QQ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起诉证据么 QQ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属于证据类型的一种。但前提必须满足诉讼证据的“三性”。首先,QQ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具有客观真实性。其次,QQ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和案件事实具有一定的关联性。最后,QQ微信聊天记录必须具有合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