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办案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派出所办案流程如下: 1、调查。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2、决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3、执行。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派出所职责范围如下: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3、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5、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6、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7、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 8、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9、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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