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从法律层面讲,一般退还彩礼与结婚多久没有直接的联系。不管男方与女方结婚了多久,什么时候离婚,都不可以作为索要彩礼的证据。也就是说如果仅仅是因为结婚半年就离婚的话,那么女方在离婚时候可以退换也可以不退换,具体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可要求返还的情况:(1)双方未领证:如果给彩礼之后,双方并没有领证的话,那么双方即不要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因此这笔彩礼钱也就名不正言不顺了,所以男方可以要回彩礼钱。 (2)双方领证但未共同生活:双方领证时候但是没有同居生活,即便两个人已经成为法律认可的夫妻,但是双方并没有尽到妻子和丈夫的责任,因此男方也有权要回彩礼钱。(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在结婚之前,因为给付女方想要的彩礼钱,最后导致了男方家里生活困难的情况。那么在离婚的时候男方也有权向女方讨回这笔彩礼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同姓结婚离妃;(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