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是否聘请律师完全是您的个人自由,并不是诉讼必须聘请律师。如您认为可以当庭正确引用法律,清晰说明事实的话,就没有必要聘请律师,反之则很有必要。比如刑事案件,对于上诉改判的希望不大,如认罪态度好、随叫随到都是量刑的酌定情形而不是法定情形。酌定情形不像自首、立功那样的法定情形一样,法官在审判时对于酌定情形是可以适用也可以不适用的。如二审采取书面审的形式的,也就是看看一审适用法律和程序是否有错误,所以上诉胜诉的希望不大。所以找不找律师关系都不大了,找个律师虽然有用处,但是用处已经不明显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