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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有问题找哪个部门投诉
释义
    房屋保修期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对方拒修的,可以自行维修,保存必要的票据要求开发商支付维修费。如果质量问题无法维修,可以到房产鉴定部门鉴定,要求开发商做相应赔偿,并可以起诉开发商。房屋主题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新房找开发商,二手房找物业处理。
    一、小区房屋质量问题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保障性住房质量问题可以找物业公司或者开发商解决的,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如果购房者因质量问题要求赔偿损失,应由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依照合同约定追索责任单位赔偿。还有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
    二、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
    房屋有质量问题属于开发商违约,你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对于房屋出现的塌陷情况,如果有修复的可能,你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要求维修排除妨害,如果无法修复,你可以要求与开发商解除合同退房,要求退还你房价款,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向你支付约定的违约金,或者赔偿你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当然,对于质量问题双方协商确定,如果无法协商或者无法确定,可以申请房屋评估机构做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三、收房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如何处理
    收房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处理如下:
    1、开发商维修:如果房屋质量有问题,达不到退房标准,业主应该通过物业向开发商反馈,开发商不得拒绝维修;
    2、业主维修委托第三方维修:部分开发商无法及时帮助业主维修,业主可以自行维修,但需要注意的是,维修造成的费用和损失必须由开发商承担;
    3、退房:如果房屋出现重点质量问题,购房者此时应该主动选择退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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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1: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