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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租房屋可以作抵押吗
释义
    出租房屋能作抵押。抵押合同有约定的,依照合同执行;
    没有约定此条款的,在抵押人出租房屋的行为未使抵押房屋价值减少同时不影响抵押权人的抵押权也不与其他约定条款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出租此抵押房屋。
    一、房地产抵押合同抵押人的义务是什么
    房屋抵押人承担的主要义务是保管义务,即妥善保养,维护抵押房屋。由于抵押人对抵押房屋的侵害行为,致使抵押房屋的价值减少时,房屋抵押人应恢复抵押房屋的原状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如果抵押的房屋毁损灭失,抵押人应以其他财产充抵抵押的房屋,在抵押房屋因不可抗力等不能归责于抵押人的事由而毁损灭失时,抵押人可以以赔偿请求权向房屋抵押权人提供担保,也可将赔偿请求权让与给抵押权人而获免责。
    二、抵押房屋的行为属于债权债务么
    抵押房屋的行为属于债权债务。
    房屋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屋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屋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房屋的抵押并不影响房产的其他的权利的行使,如果是在房屋的抵押期间房屋的所有权人想要将房屋进行出售的,就应当征得抵押权人的允许是不能出售的,并且房产在出售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要求抵押的债务人实现债权或者是直接转换抵押物。
    三、购房合同和房地产抵押登记都有效吗
    购房合同和房地产抵押登记都有效。但如果买卖合同签订后有抵押登记,就不能进行正常交易。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抵押人应当提前向抵押权人清偿债务或者提取转让所得价款,抵押权人不得再对房屋行使抵押权,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可以依法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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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2 20:5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