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视情况而定。在生活中,公婆与儿媳关系不和往往对家庭和谐产生很大的影响。就公婆“赶儿媳出门”这个事情来讲,其具体情形可能不止一种,要分情况区别对待。 首先,如果儿子儿媳住在公婆的房子里,因为公婆对自己的房子享有完全的处分权,他们愿意就可以让别人住,不愿意也可以不让别人住,所以将儿媳赶出门从法律上讲没有任何障碍。但是如果公婆住在儿子儿媳的家中,公婆其实是外人,无论是从法律上还是情理上都无权赶走媳妇。 其次,如果公婆赶媳妇出门的意思是不承认媳妇的身份,要儿子和儿媳离婚,依据我国现有的婚姻法规定,任何人无权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即便是父母,再不喜欢儿媳,也没有权利要求儿子与儿媳离婚。是否离婚还是由夫妻二人决定。 律师建议无论是儿媳还是公婆,相互多宽容、体谅,出现问题多交流、沟通,把家庭合睦作为第一要务才是明智之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