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犯罪 |
释义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是指妨害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活动,破坏社会正常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共同特征主要有:1.侵犯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妨害国家机关对社会依法实行管理活动,破坏社会正常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3.犯罪的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也有少数是特殊主体。4.主观方面绝大多数表现为故意,个别犯罪表现为过失。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包括的罪名有:扰乱公共秩序罪;妨害司法罪;妨害国(边)境管理罪;妨害文物管理罪;危害公共卫生罪;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一、脱逃罪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脱逃罪是行为犯,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 脱逃罪是依法被逮捕、关押的犯罪分子,为逃避羁押或刑罚处罚,逃离监禁处所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本罪主要特征: (1)犯罪主体是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正在服刑的罪犯以及被依法逮捕、关押的未决犯。 (2)侵犯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分子的管理秩序。 (3)主观上出于故意。 (4)客观上表现为从监禁场所脱逃,或在押解途中脱逃。 二、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幼儿卖淫罪促进了卖淫活动的泛滥,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仅破坏了社会风尚,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严重破坏了幼儿的身心健康。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幼女,幼女是指十四岁以下的少女;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引诱幼女卖淫; 3、主要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行为人知道自己在引诱幼女卖淫,知道这种行为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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