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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海结婚证网上预约办理需要哪些手续的呢
释义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上海领结婚证要预约吗
    不需要。在上海领结婚证的流程如下:1.国内居民结婚登记办理流程:当事人出示证件→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颁发《结婚证》。2.涉外(港澳台华侨外国)结婚登记办理流程:初审(当事人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和证明、外文证明须翻译成中文)→受理《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审查→登记(颁发结婚证)。
    办理结婚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是否可以提前预约
    一、登记结婚不需要提前预约,带着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直接到婚姻登记处就可以了。
    二、结婚登记程序:
    (一)申请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
    予以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网上预约登记结婚证
    网上预约需要去民政局官方网站预约,在进入网页就毁有两个选项,一个是结婚登记,一个是离婚登记。在选择时请一定注意是预约登记结婚还是登记离婚。预约当事人必须按照完整的步骤进行一步步处理,不得有信息不实或者遗漏等情形。
    异地办理结婚证需要哪些手续?
    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需要到可以异地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需要提供居住证、身份证、户口簿。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的非本地户籍的内地居民,可以异地办理结婚登记。
    民政部2021年5月19日宣布,经国务院同意,2021年6月1日开始,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
    若男女双方均为非本地户籍的内地居民,且居住在上述试点地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二、双方自愿结婚;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三、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办理第二次结婚证需要哪些手续?
    办理第二次结婚登记的手续如下:
    一、男女双方应当携带以下证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离婚者需要提供离婚证、调解书或判决书;丧偶者需提供死亡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二、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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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0:2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