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隐瞒既往病史购买保险属于保险欺诈行为,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合同内的保险金。同时,保险公司也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退还已交保费。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六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隐瞒重要事实,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四十三条:保险人有权对投保人提出的保险申请进行审查,要求投保人提供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隐瞒重要事实,导致保险人无法准确评估风险的,保险人可以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因此,在购买重疾险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既往病史,保险公司也应当对投保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如果投保人隐瞒既往病史,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保险金并解除保险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