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红绿灯路口右转的规则如下: 1、没有信号灯时右转是不受信号灯限制,有右转信号灯,只有绿灯的时候才可以右转; 2、红绿灯又称为交通信号灯,是指示车辆和行人通行与否的标识,其通常设立在交叉路口和其他需要交通管制的地方。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如下: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2、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交通信号灯是指挥交通运行的信号灯,一般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交通信号灯分为: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方向指示指示灯(箭头信号灯)、车道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二、车道分界线怎样划分 车道线有双向两车道路面中心线、车行道分界线、车行道边缘线三种,它们属指示标线: 1、双向两车道路面中心线。黄色,用于分格对向行驶的交通流,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允许车辆越线超车或向左转弯。 2、车行道分界线。白色虚线,用来分格同向行驶的交通流,设在同向行驶的车道分界线上。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允许车辆越线变换车道行驶。 3、车行道边缘线。白色实线,用于指标机动车道的边缘,或用来划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分界。在机动车需要跨越边缘线的地方,除辟有紧急停车带的路段外,应划有白色虚线,以让机动车跨越边缘线进入支路。 4、右转路口红灯时也可以通行,但要注意不能压白线,否则属于违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1. 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2. 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3. 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