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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结婚彩礼能要回吗
释义
    法律分析:没有结婚彩礼彩礼可以要回。彩礼赠与行为一经双方当事入达成合意而生效,彩礼的所有权随交付而转移到女方手中,当婚姻不成立时,赠与合同解除,受赠人即丧失继续占有彩礼的合法理由,如果受赠人拒不返还而继续占有财物的,则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依不当得利返还对方。以下情况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1、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般可以返还彩礼;
    2、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过,一般可以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一般可以返还彩礼。
    一、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况具体如下: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二、彩礼返还的诉讼时效具体如下:
    1、如果双方解除婚约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2、如果双方登记结婚后确未共同生活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则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3、同居关系的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应从双方分居之日起,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4、无效婚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应以申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关系无效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
    5、可撤销婚姻关系案件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的,应以申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婚姻关系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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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9: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