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以既往病史为由拒赔急性胰腺炎术后康复费用,是否合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是否合理拒赔这种情况,需具体分析。一方面,保险公司有拒赔的权利,但该权利必须在合理、合法范围内行使。另一方面,保险合同应当是平等自愿的协议,合同中的条款亦应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合同自愿原则,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合同,依法成立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排除保险人应承担的责任,不得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一条:保险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以既往病史为理由拒赔急性胰腺炎术后康复费用是否合理,需具体分析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该病史是否与该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相关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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