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要走什么程序 |
释义 | (一)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 (二)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三)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四)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 (五)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六)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七)制定破产清算报告:制作一份破产清算报告,提交债权人会议和法院。 (八)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 一、公司破产了欠的债怎么办 企业破产后会成立清算组清理公司债务。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对外一切民事行为,包括起诉、应诉都以清算组的名义进行,由清算组催收债权。 二、公司破产后果有哪些 (一)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二)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的财产由清算组接管。 (三)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四)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人民法院予以解除,并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办理移交手续。 (五)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 (六)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内,所实施的某些法律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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