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企业破产法》规定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条件,包括债权人或债务人申请、不能重组和解的法院宣告以及成立清算组。根据该法第二条第一款,企业法人无法清偿债务且资产不足以偿还时,应按照该法清理债务。根据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规定,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后需在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和管理人,并在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公告。 法律分析 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条件: 1、债权人或债务人亲自向法院申请破产; 2、不能重组或者和解的,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债务人破产; 3、成立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拓展延伸 破产清算程序的申请流程和要求是什么? 破产清算程序的申请流程和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债务人或其债权人需要向当地法院递交破产清算申请。申请材料通常包括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债权人名单以及相关合同和文件。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法院会指定一名破产管理人,负责管理债务人的财产和债务。此后,债务人需要履行一系列义务,如提供财务报表、配合破产管理人的工作等。债权人也可以向法院提出债权申报,以便在清算过程中获得相应的偿还。最后,破产管理人会根据法律规定,按照清算程序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处置,并根据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进行债务偿还。整个过程需要遵循法律程序和要求,以确保债务人和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条件包括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不能重组或和解的情况下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以及成立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并通知相关方。破产清算程序的申请流程涉及递交申请、审查受理、指定破产管理人、债务人履行义务以及债务的处置和偿还等步骤。这一程序旨在保护债务人和债权人的权益,确保公平公正地处理债务问题。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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