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怎么认定 1、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认定如下: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如何处理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处理如下: 1、非法占有他人保管的财产,数额巨大,拒不返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 3、构成犯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4、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