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占有别人的私人财产犯法吗 |
释义 | 非法占有以非法占有罪为依据判刑,刑法中是没有“非法占有罪”这个概念的,我们平时说的“非法占有罪”,实际上就是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将自己代为收管的他人财物或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或退还的构成侵占罪。 一、非法占有的概念 1、非法占有目的的概念从字面上理解,非法占有是指无合法根据取得、控制他人财物。而“目的”乃是动机所趋向的结果。 2、从民法意义上说,所谓的“非法占有”,也就是指非依法律依据对他人的财物实施控制和管领的状态。 3、非法占有是指没有法律根据的占用如侵占、哄抢、私分、截留、回扣、贪污、受贿、骗取而占有公私财产等。以上四点必须同时具备才可以认定。 4、非法占有是指没有法律依据又未取得所有人许可而由非所有人占有所有人的财产,即非法地行使占有权能,包括善意的非法占有和恶意的非法占有。 5、非法占有是指没有法律根据地占有他人的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可以理解为:以非法取得对他人财物的实际控制为目的。 6、非法占有是指行为人获得对他人财物的实际控制,而不能是其他含义。 二、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怎么办 非法占有人在对方未报警或提起诉讼之前尽快协商解决,并且归还他人物品,否则将依照非法占有罪(即侵占罪)处理。 民事范畴的相关法律规定: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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