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的事实婚姻怎么判 |
释义 | 无效的事实婚姻应当由法院判决该婚姻关系自始无效。但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当事人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二)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三)原告如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有关婚姻无效的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允许当事人上诉。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自始无效是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一、事实婚姻效力如何 (一)事实婚姻只限于l994年2月1日前未经登记而、共同生活,并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男女双方,构成事实婚姻的,可确认其婚姻效力,不必非要补办结婚登记。 (二)我国法律采用承认补办登记具有溯及力原则,即1994年2月1日后未经登记而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如果当事人补办了结婚登记,其婚姻转化为有效的婚姻。否则,视为同居关系。 二、无效婚姻什么时候无效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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