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有咨询的地方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法院没有专门的免费咨询的部门,但当事人可以免费向法院进行法律程序的咨询。需要法律适用方面咨询的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当地司法局律师援助中心电话,是为群众提供的免费法律咨询和公共法律教育的一种公共法律服务。当事人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依法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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