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证言作为一种重要的证据,但在一些情况下可能与其他证据存在矛盾。这时需要依据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来确定其真实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证人证言和被害人陈述,应当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于当事人之间的陈述、证人证言、书证、物证、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等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逐一审查,分析其证明力。”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举证规则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如果当事人的陈述与其他证据相互矛盾,应当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内容及其他证据的证明力,认定当事人的陈述是否可信。” 在确定证言真实性时,需要考虑证言的内容、证人或被害人的身份、证言提供的时间和证言与其他证据的印证情况等因素。如果证言与其他证据不符,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进行判断,以确保判决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