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机动车交易价格的支付应当以银行转账等电子支付方式为主。如果价格逾期未支付,根据合同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或者要求返还车辆。如果合同已经解除或者车辆被要求返还,那么就无法进行车辆过户。 法律依据: 1.《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机动车交易价格的支付应当以银行转账等电子支付方式为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货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在交付货物时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的,应当承担违约金等法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依法完成机动车登记。未依法签订书面合同或者未依法完成机动车登记的,机动车交易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