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务员试用期满时间 |
释义 |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评审。 在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期间,新录用公务员有下列情形的,试用期顺延,顺延期满后再行考核。 1、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朔、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 2、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待结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受到记大过以下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试用期顺延至处分期满后考核。 4、法律、法规规定影响试用期满考核正常进行的其他情形,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一、试用期和见习期的区别 一般来说,试用期的工资要低于正式录用时的工资,有些公司按正式录用工资的70%发放。而且,在试用期内,一般不享有带薪假期和其他福利待遇等。因此,在试用期内,尽职工作,争取早日跨越试用期。见习期与试用期是全然不同的概念。见习期专门适用于大中专毕业生,是对刚毕业在转为国家正试编制之前制定的考核期间。试用期则是针对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一种考核期限,是随着劳动法的实施而产生的:试用期内,用人单位理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将试用期从劳动合同中剥离,单位签订独立的“试用期合同”是违法的;毕业生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续签劳动合同时,重复约定试用期是违法的。 二、员工因不符合岗位要求被辞退合理吗? 试用期不合格的。如果员工属于试用期,经过试用期考核,证明不符合本岗位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单位必须拿出真实、公正、公平合理的考核依据,是不用给予经济补偿的。 试用期过后不合格的。虽然试用期通过并顺利转正,但是经多次证明或是培训、调岗等,仍不能满足岗位基本条件,单位要辞退员工,必须要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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